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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《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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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云南省委、省政府以一号文件形式出台了《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》,提出一系列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,为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,构建人人皆可成才、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,强化发展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。

  《意见》出台的措施具体、管用,创新性、针对性、可操作性都很强,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,也是云南省委、省政府改革创新人才工作的重要举措。

  《意见》分为强化重点人才培养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、创新人才激励政策、引导人才合理流动、改革人才评价机制、改善高层次人才待遇、提升人才服务水平7个部分、共23条。围绕人才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总目标,在打破体制壁垒,扫除身份障碍,给予各类人才更多施展空间等方面,进行了大胆创新,提出了许多针对性、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。

  《意见》从统筹人才培养的角度,提出打造“云岭系列”人才队伍,既强调了院士后备、云岭学者、技术领军人才培养,更注重技师培养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;既强调经济人才培养,更对教师、医生、文化以及社会工作者培养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同时首次提出实施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,对考入国家部(委)属院校的云南籍贫困学子,在其本科学习期间,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等政策。

  《意见》打破所有制局限,明确支持民企引才、中介组织引才、依托招商引资引才,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可同等享受政府购房补贴,将党政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民营经济、社会中介组织等各类人才纳入到一个公平的政策支持、服务体系内。

  《意见》围绕“以用为本”,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,明确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可按不少于60%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,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不少于50%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,并提出建立政府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基金,对科技型企业进行科技保险给予补贴、对银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信贷风险给予补偿等。对职称评定、人才的待遇和奖励政策在原有基础上也有了一定的突破。

  《意见》从人才服务基层、基层培养人才、基层留住人才3个方面,提出了职称、待遇、招录等多项倾斜政策,同时还提出了在滇中产业新区和瑞丽开发开放试验区建立人才特区、组织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、建立高级专家延时工作制度、探索建立政府荣誉制度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全新的人才流动、评价、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。

  (实习记者 薛丹 记者 李映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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